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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府办〔2005〕67号印发肇庆市市直2005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肇庆市市直2005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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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职权目录的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在肇庆市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公告》(粤府函〔2014〕237号),市人民政府决定自2015年1月1日起,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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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肇庆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的通知端州区、鼎湖区、高要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肇庆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现将《肇庆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径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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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近日墨西哥、美国等国家发生猪流感疫情,我市卫生部门高度关注疫情,于4月27日召集有关单位和专家,分析有关信息,对疫情影响进行研判,并制定了我市应对的策略和措施。一是加强流感疫情监测。在全市二级医疗机构开展流感样病例监测,同时在全市医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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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材料归档和档案管理工作,加强决策活动的监督管理,明确决策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机关档案管理规定》《广东省档案条例》《肇庆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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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市人民政府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政府规章的程序,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广东省地方立法条例》《肇庆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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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工作,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维护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根据《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试行)》《肇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2016—2020年)》《肇庆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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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市停车场的规划和建设,规范停车场的使用和管理,改善城市交通环境,提升城市运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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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市级储备粮管理,发挥市级储备粮保障粮食安全的作用,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广东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市级储备粮的收储、销售、轮换、储存、动用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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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确保我市创新驱动发展近期重点工作任务高度落实,参照《广东省创新驱动发展工作考核实施办法》(粤办函〔2016〕10号)及《各地市创新驱动发展近期重点工作任务评价监测实施办法》(粤自创办字〔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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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力、有序、有效处置较大以上(含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级别)突发事件,确保各项相关措施及时落实到位,保障公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广东省重特大突发事件处置督查办法》、《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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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中杰市长出席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部署,组织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亲笔撰写建设法治政府的心得体会文章并在西江日报刊登,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2017年10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审议并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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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中杰市长出席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部署,组织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亲笔撰写建设法治政府的心得体会文章并在西江日报刊登,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2017年10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审议并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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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有关单位:《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7月30日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为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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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粤府函〔2015〕351号),根据省旅游局工作安排,我市要开展创建旅游商品基地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和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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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肇庆新区、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广府文化(肇庆)生态保护区规划纲要》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文广旅体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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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肇庆新区、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肇庆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政府规章制定计划》已经十四届市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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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肇庆新区、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肇庆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政府规章制定计划》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就做好市政府2024年度立法工作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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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肇庆新区、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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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肇庆新区、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及时清理与新出台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策不相符、不适应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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